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2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中心一基地”二期厨房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5 09:00:00,更正为:2025-09-0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15 09:00:00,更正为:2025-09-01 09:00:00。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第52项产品“厨房灭火系统”的技术参数第8条“▲8.所投灭火系统制造商提供灭火剂管道组件(药剂管道、 三通、弯头、喷头、保护帽)盐雾实验:依据GB/T10125《 人造气氛腐蚀实验盐雾实验》经96小时中性盐雾实验,实验 表面未出现锈蚀现象,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更改为“▲8、所投灭火系统制造商提供灭火剂管道组件(药剂管道、三通、弯头、喷头、保护帽)盐雾试验:依据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经96小时中性盐雾试验,试验表面未出现锈蚀现象,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第52项产品“厨房灭火系统”的技术参数第9条“▲9、所投灭火系统制造商提供灭火剂管道组件(药剂管道、 三通、弯头、喷头、保护帽)耐火实验:依据GB/T9978.1( 建筑构件耐火实验方法第一部分:通用要求)按照标准时间温度曲线进行60mi耐火性能实验,实验后灭火剂管道未破 坏,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更改为“▲9、所投灭火系统制造商提供灭火剂管道组件(药剂管道、三通、弯头、喷头、保护帽)耐火试验:依据GB/T9978.1-2008(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一部分:通用要求)按照标准时间-温度曲线进行60mi耐火性能试验,试验后灭火剂管道未破坏,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第52项产品“厨房灭火系统”的技术参数第10条“▲10.所投设备配件药剂瓶头虹吸管盐雾试验:依据GB/T10125《人造气氛腐蚀实验盐雾实验》经中性盐雾实验,实验表面未出现锈蚀现象,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更改为“▲10、所投设备配件药剂瓶头虹吸管盐雾试验:依据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经中性盐雾试验,试验表面未出现锈蚀现象,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第53项产品“一体油烟净化机烟罩”的技术参数第9条“▲9、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检验依据: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504《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的检测报告,颗粒物净化效率≥90%,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 ≥83%,臭氧排放浓度≤0.01mg/m3,提供带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更改为“▲9、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检验依据: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504-2009《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的检测报告,颗粒物净化效率≥90%,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83%,臭氧排放浓度≤0.01mg/m3,提供带CMA检测报告复印件。”
5.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第62项产品“电机启动保护器”的技术参数“配套 1、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2、通过低电压启动高电压,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更改为“1、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2、通过低电压启动高电压,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
6.将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格式进行更改(详见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报价明细表格式为准)。
7.在招标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增加“5、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涉及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均按最新标准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阳区大山坪街道星光路8号
联系方式:0830-3102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126号
联系方式:0830-2688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女士
电话:0830-2688760
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