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保安服务项目(第二次)第一标段(包)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5-09-30 16:55:13
一、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保安服务项目(第二次)第一标段(包)
二、招标编号:HNZD-2025-033-1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东院区(含曙光卫生服务中心)、西院区;
2、采购内容: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东院区(含曙光卫生服务中心)、西院区保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3年,每年进行考核,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完成进场,开始工作。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6、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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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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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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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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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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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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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院区(含曙光卫生服务中心)、西院区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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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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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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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到期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延期证明。
(10)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接能力,人员需持证上岗,外省企业投标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在本地公安部门备案。(须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