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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泽医院食堂食材、粮油、调味料、易耗品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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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苏盛泽医院食堂食材、粮油、调味料、易耗品配送服务 JSZC-320509-JITC-C2025-026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8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JITC-C2025-0262

项目名称:江苏盛泽医院食堂食材、粮油、调味料、易耗品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采购包1: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5万元,其中采购包1为人民币130万元,采购包2为人民币4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负责江苏盛泽医院食堂食材、粮油、调味料、易耗品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采购包1为江苏盛泽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蔬菜、肉类、禽类、水产、冰冻品等),采购包2为江苏盛泽医院粮油、调味料、易耗品配送服务(粮油、调味料、易耗品等)。

采购包说明:本项目共分为两个采购包,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项目评审时将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进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同分处置方式详见磋商文件正文)。如供应商已经在标段1中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标段2中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即不作为有效供应商处理)。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对应标段预算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具体按采购单位采购需要进行安排,按实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0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02月(含)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采购包2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供应商为食品销售企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供应食用农产品及预包装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复印件);

2.若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采购包2

1.若供应商为食品销售企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供应食用农产品及预包装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复印件);

2.若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9-1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5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江苏盛泽医院

单位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西路1399号

联系人:李腾云

联系电话:13814831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宗超

联系电话:18805151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超

电话:18805151053

附件:JSZC-320509-JITC-C2025-026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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