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滨涪新屿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宏达•滨涪新屿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宏达•滨涪新屿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三台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3-510722-99-01-360441】FGQB-1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滨涪新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滨涪新屿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三台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3-510722-99-01-360441】FGQB-12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宏达•滨涪新屿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2建设地点:三台县北坝镇涪滨路;
2.3建设规模:1、商住开发:北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345平方米,容积率2.49,绿化率35%;南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3455平方米,容积率2.425,绿地率35%。2、实施宏达·滨涪新屿项目(南北区)范围内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并不限于总平、园林、道路(含消防扑救面)、管网、人防、强弱电、安防、消防、水、电、气等,具体以设计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计划工期:1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甲级以上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的单位;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联合体投标,则是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注册(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07日至 2025年06月26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滨涪新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北坝北泉路19号
邮编:621100
联 系 人:蒲老师
手机号码:15328234536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6号门7051-7060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兰先生
手机号码:028-8666998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06月0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