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电梯更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HZ01322
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电梯更新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人员配备”中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或制造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相关荣誉”中的第1项修改为“1.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得2分:①在监管部门针对电梯维保单位评价等级中,获得过维保单位A+级及以上(或综合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或者优秀等级及以上)评价结果;②获得过电梯维保方面职业技能竞赛相关荣誉”。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11日09:00至2025年07月11日14:00
4.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11日14:00
5.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关于“轿厢内净高”的要求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答:轿厢内净高不低于2600mm。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中“(一)基本功能要求”中的第17项“轿内检修操作功能”,新国标中已取消对此功能的要求,请问该功能是否删除?答:删除“轿内检修操作功能”。3.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电梯L1~L8的载重要求不同,但轿厢尺寸要求一样,请问是否予以修改?答:电梯L1~L6的轿厢尺寸≥1500*1600mm,开门尺寸不低于现有电梯尺寸;电梯L7~L8轿厢尺寸≥1400*1350mm,开门尺寸不低于现有电梯尺寸。4.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关于旧电梯拆除的要求前后不一致,请明确。答:本项目旧电梯由中标人负责拆除,残值归属于采购人。旧电梯拆除后放置到采购人指定场地,涉及可回收利用的备品备件做保护性拆除。5.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关于轿厢、轿门、层层厅门材质的要求前后不一致,请明确。答:轿厢、轿门、层层厅门材质为SUS304不锈钢材质。6.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设备、安装及辅助工程费用税率,请问是否可按照设备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安装及辅助工程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投标?答: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即可,其他无要求。7.请明确哪几台电梯需要配无障碍功能?答:全部需要配无障碍功能。8.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产品节能性”,能否修改证明材料的要求?答:本项投标时仅要求提供承诺函,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提供,故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9.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人员配备”第2、3项,能否予以修改?答:鉴于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评分项的设置,统筹考虑维保人员人身安全、电梯运行安全、配合质量检验以及年终各项服务的实际需求,相关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有利于项目实施。故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0.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业绩”,请问是否可以降低业绩数量的要求?答:本项目并未对业绩的规模作要求,故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相关荣誉”第2项,请问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是否予以认可?答:不予认可。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学林路1100号
联系方式:0551-62529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