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邓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邓小平故里翰林院子临街商铺前广场
国庆、元旦、春节的招租公告(二次)
一、招租位置
邓小平故里翰林院子临街商铺前广场场地,面积约1000㎡;
二、租赁期限
1.国庆节: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8日(共8天);
2.元旦节: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日(共3天,以国家法定假日放假通知为准)。
3.春节: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3月3日(共15天,以国家法定假日放假通知为准)。
三、最低限价
承租最低限价:人民币100000元/年(大写:拾万元每年),价高者得,场地租金不包含水、电、气等费用,费用按承租人使用量据实缴纳。
四、款项支付
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付至全部租金的50%及10000元(大写: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在2026年春节前10个自然日付清剩余的50%租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承租期全部结束完成撤场后根据实际使用量据实缴纳水电气费后一次性退还。
五、场地经营范围及要求
1.场地经营范围:包装食品、土特产销售、互动游戏体验、餐饮等,承租人如需经营除此范围外的其他商业类应向招租人进行面谈。
2.场地布展要求:承租人需向招租人提供拟搭建的现场布展效果图。经过招租人确认后方可实施,承租人布置的现场实际效果应与效果图基本吻合。
经营业态须符合相关政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因违法违规经营所导致的后果,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随意改造场地结构。
现场踏勘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3882680729。
现场踏勘时间:上午 8:30-11:50,下午 14:30-17:00
六、报名资料
1.企事业法人的: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自然人的: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2.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附后)。
3.密封的报价函(格式附后)
七、其他要求
1.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合法经营。需要办理各种经营手续及(或)行业许可的,由其承租人负责办理。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负责场地卫生、现场秩序。
3.若因我公司整体规划变更或政策变更等,需要承租人提前撤场的,承租人应当在按照我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我公司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5.租赁期内场地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我司无关;如由此给我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我司保留向承租人追责的权利。
6.租赁期到期后,承租人应将场地恢复至原有状态否则我司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7.承租人若单方面违反上述条款,招租人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8.承租人在甲方公示中标后,因非甲方原因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禁止参加本次活动的承租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承租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查询记录或证明文件);承租人是自然人需提供开标前3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执行案件情况截图。
八、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1.文件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注:本次招租只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不接受电子响应文件。)
2.接受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4:00,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路99号13幢翰林院子书画院二楼项目管理部。超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附件:1.报价函
2.安全责任承诺书
广安邓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员:闫老师13881823593)
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