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务地挂出〔2025〕116号
经批准,受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广东粤检消防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用地;南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用地;北至规划道路(详见测量图)。
(二)该宗地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需的基本条件。土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地面基本平整。宗地因空置时间较长,地上存在杂草,权属清晰无争议,不影响地块的开发建设,后续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宗地 编号 | 441803004015GB00089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33167.32 | 宗地 坐落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村委辖区内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容积率≤3.0 | 建筑 密度 | 30%≤建筑密度≤60% |
绿地率 | 10%≤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50 | 土地 用途 | 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100103) |
投资 强度 | ≥250万元/亩 | 保证金 | 800万元 | ||
起始价 | 162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15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6日 10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1.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3.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由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即为交地。4.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0天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总地价款-竞买保证金)。5.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2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四)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五)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六)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2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441803004015GB00089号地块挂牌时间:2026年1月15日9时至2026年1月26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村委辖区内441803004015GB0008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用地许可C2025-0145)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该宗地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人民币12437.5万元,投资强度≥人民币250万元/亩;产出效率: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00万元/亩;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2%;年纳税强度: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第36个月投产运营,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第5年为达产年,达产年起年税收≥人民币15万元/亩;若项目在土地交付之日起,第5年起年税收未达到人民币15万元/亩,则须缴纳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为亩均税收与约定亩均税收差额乘以项目用地面积。
7.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凭《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办理竞得人资格审查。
8.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和《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办理资格审查。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了解。
9.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向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10.联系方式
(1)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63-5815560
(2)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联系电话:0763-5814379
(3)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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