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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自然告字[2025]2号
经平乡县人民政府批准, 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24〕-30号、〔2025〕-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2024〕-30号地块 | 平乡县城经一街东侧、中华路南侧 | 25682 | 住宅用地 | 不小于1.0且小于2.0 | 小于20% | 不得高于54米 | 不小于35% | 70年 | 4346 | 4346 |
〔2025〕-16号地块 | 平乡县城滏漳大道南侧、振兴大街西侧 | 11693 | 住宅用地 | 不小于1.0且小于2.0 | 小于20% | 不得高于54米 | 不小于35% | 70年 | 2432 | 243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的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2日前通过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若竞买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2日,通过惠招标系统递交提交申请资料和缴纳保证金凭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15时00分(以实际到帐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河北公诚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5年6月22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6月23日9时在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竞买人报价需通过惠招标系统的“竞价大厅”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活动实行线上交易,全权委托河北公诚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线上交易平台:惠招标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4)竞买人要认真研究地块的规划条件,详细问题请咨询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319-783254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永康国际财富中心10层10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12980003
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