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周路站TOD综合开发项目( 9、10 号地块)景观方案设计服务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金牛金浦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1:开标日是否需要投标单位现场参加以及进行概念方案现场汇报?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第一阶段开标日投标人单位人员应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现场开标,不设置现场汇报环节。
2:投标文件是否接受邮寄?
回复:不接受。
3:投标保证金转入时是否需要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回复:未强制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电子版文件是为签章后文件或未签章?
回复:投标文件中的电子版文件签章与否均可,但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当电子版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公司业绩与团队人员中负责人及方案主创设计师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回复:可以重复。
6:交易服务费是否由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实际中标人缴费金额开具服务发票?
回复: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实际中标人缴费金额开具服务发票,最终以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7:评定分离第一阶段部分投标文件(如设计人员配置、资格审查资料等)是否可与评定分离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回复:两阶段人员须保持一致。
8:能否提供更多项目技术资料?
回复:暂无其他补充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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