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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设备采购、二标段-土建工程

洛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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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设备采购、二标段-土建工程

信息时间:2025-06-04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1-410327-04-03-576823),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阳县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1-410327-04-03-576823);

2、项目概况:

一标段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备: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挂桶垃圾车18t、清扫车、洗扫车、除雪车等共计12辆,更新改造压缩设备7台以及相关设施,更新分类垃圾桶7867组等设备。

二标段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土建:

福昌路中转站、煤炭局中转站、新丰街中转站、南环路沈屯中转站、奔马环岛中转站、县界中转站、丰源路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招标编号:

一标段:洛直工货招标(2025)0012号-1

二标段:洛直工货招标(2025)0012号-2

6、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7、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32568800.00元;

二标段:946133.5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9、工期/供货期: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供货;

二标段: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1.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投标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岗项目;

4)、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的,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1)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2)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3)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 议,以及招标人答复,均应当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6月05日 至2025年06月1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26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八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宜东新区同力大道北侧政府综合楼

联 系 人:王欣

电话:0379-68828556

代理机构:宜阳县工程咨询中心

地址:宜阳县北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A105

联 系 人:高艳萍

电话:15670706749

监管部门: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陈路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5290565394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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