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5000235
二、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和便民小屋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资阳市蜀都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环路口万达广场大商业T7、T8、T9幢T(7-9)-9(F)16-15号 | 13,500,000.00元 | 医院食堂及便民小屋餐饮服务(结算比例):94%
| 93.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资阳市蜀都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医院食堂及便民小屋餐饮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合同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1350万元,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服务期满。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莉(采购人代表)、倪尉钧、张曲、吴松青、付忠、吕亚利、熊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下浮50%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执行。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2.按照上述第1条规定标准收取的服务费不足代理服务成本价的,代理机构最低收费为:980.00元/次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91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632085;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资阳市车城大道三段576号
联系方式:028-26782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26370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26370655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