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狱罪犯生活卫生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罪犯伙房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罪犯伙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三江监狱。
(三)项目概况:采购单头大锅灶8台、连体汤炉6台。
(四)项目最高限价:单头大锅灶总价不得高于71328元,连体汤炉总价不得高于55998元,总价不得高于127326元。
(五)具体规格等参数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实际独立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报价文件提交
(一)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公司,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要求报送报价一览表,及公告文中“资格要求”的内容材料(加盖公章)。报价材料统一装袋密封盖章,无装订顺序要求,要求在所有密封口处粘贴密封条,不得出现裸露密封口,并在密封条与密封件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二)报价总金额含税费、安装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报价文件统一提交至海南省三江监狱生活卫生科(310室)。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工作由我单位召开会议对所有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文件,最终由我狱专门会议确定中标人。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本次遴选活动作废;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多于3家(含)时,按项目最高限价下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原则上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同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该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公告期限及媒体
(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截止公告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
(二)公告媒体:海南司法行政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警官、庄警官
联系电话:0898-65779138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海南省三江监狱
附件:罪犯伙房设备规格明细表
海南省三江监狱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