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2025年水源井新建维修养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4号-JLHXZB2025025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25年水源井新建维修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586152万元
建设规模:水源井、管理房、保护围栏、水源井外接排污管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2025年09月14日至2025年9月28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2.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具体注册及下载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2025年09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4室评标7室。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F%BC%9A%E4%BE%9B%E5%BA%94%E5%95%86%E5%9C%A8%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91%E5%B9%B3%E5%8F%B0%E6%B3%A8%E5%86%8C%E5%85%A5%E5%BA%93%E6%88%90%E4%B8%BA%E6%AD%A3%E5%BC%8F%E4%BE%9B%E5%BA%94%E5%95%86%E5%90%8E%EF%BC%8C%E5%9C%A8%E5%B9%B3%E5%8F%B0%E6%8C%89%E3%80%8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AE%A1%E7%90%86%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4%BE%9B%E5%BA%94%E5%95%86%E3%80%8B%E8%BF%9B%E8%A1%8C%E6%93%8D%E4%BD%9C%E3%80%82%E7%94%B1%E4%BA%8E%E4%BE%9B%E5%BA%94%E5%95%86%E8%87%AA%E8%BA%AB%E5%8E%9F%E5%9B%A0%E5%9C%A8%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6%97%A0%E6%B3%95%E5%AE%8C%E6%88%90%E5%8A%9E%E7%90%86%E7%9A%84%EF%BC%8C%E5%90%8E%E6%9E%9C%E8%87%AA%E8%B4%9F%E3%80%8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F%BC%8C%E5%B9%B6%E5%90%8C%E6%97%B6%E5%9C%A8%E9%95%BF%E6%98%A5%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2.%E8%8B%A5%E5%AF%B9%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6%93%8D%E4%BD%9C%E6%9C%89%E7%96%91%E9%97%AE%EF%BC%8C%E5%8F%AF%E7%99%BB%E5%BD%95%E2%80%9C%E6%94%BF%E9%87%87%E4%BA%91%E2%80%9D%E5%B9%B3%E5%8F%B0%EF%BC%88https://www.zcygov.cn/%EF%BC%89%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李东旭18744117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以北上和城36-1号楼104号
联系方式:单一歌1666430015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一歌
联系方式:16664300157
4.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5年08月27日
注: 本磋商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磋商公告内容为准;本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