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机关大楼窗户安全改造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机关大楼窗户安全改造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GYLBX202609260)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机关大楼窗户安全改造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针对宜春市分公司机关大楼窗户进行安全改造,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原铝合金窗拆除(拆除废料归施工单位所有,以料抵工,拆除费用不计取);
(2)110系列铝合金平开窗制安(配6+12A+6 Low-E钢化中空玻璃);
(3)80系列推拉窗制安(部分区域);
(4)防盗格加装;
(5)空调管线移位、延长、墙面开孔及恢复;
(6)窗边渗漏修补及密封处理。
(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成交人数量 |
1 | 人保财险宜春市分公司机关大楼窗户安全改造项目 | 宜春市分公司机关大楼窗户安全改造 | 1家 |
1.4项目性质:工程。
1.5最高限价:442617.96元(含税)。
1.6工期要求:原则上不超过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施工须服从采购人办公秩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作业,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本文件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8保修期:本项目整体保修期为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防水防渗漏保修期5年,型材及玻璃质量保修期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链接]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9本项目特定资格:
①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提供查询信息截图)。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比选、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2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需要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链接])申请注册入库,申请注册入库同时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公开比选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费转账凭证;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齐全的,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材料不齐全的,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情况,供应商可在比选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3698416892@[链接]。所需材料:
(1)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报名费转帐凭证。
4.3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邮寄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258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链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链接])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258号中国人保大厦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系方式:0795-3280102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38号
联系人:徐逸、毛初鹏、胡紫薇、徐莉青、熊宇、姜娜、蔡蔚、郑少华、聂昊罡
电话:13698416892、15979020900
电子邮箱:13698416892@[链接]
账户名: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号:3110930015700014569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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