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柳州监狱信息化设备间改造项目UPS采购
项目编号:6202507246323829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科长0772-2081234报价起止时间:2025-07-31 09:00-2025-07-31 09:46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监狱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UPS电源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UPS电源; UPS主机:1套。型号:正工ZG-100KVA。容量:100KVA/90KW,高频在线式三进三出,方式波形:在线式正弦波,其它性能:LCD显示面板,向用户准确地显示UPS工作环境和工作状况信息(显示输入、输出电压、频率、电池电压、温度),方便用户对UPS的操作;最新DSP技术;ECO节能模式....;铅酸蓄电池:128节。型号:正工12V120AH。1、额定电压:12V,额定容量(10hr):120Ah开路电压:12.84V,均衡充电电压范围:14.4V,平均浮充电压范围:13.5~13.8V。 2、蓄电池的连续浮充设计寿命不少于10年(使用环境温度15℃至30℃); 3、单体放电终止电压:10.5V;(10小时放电率);...;电池柜(C32柜) :4台。电池柜可装32只12V/200AH电池,承重性能好,耐用不易变形,安装操作方便;电池连接线:30米。铜芯电力电缆敷设。普通敷设。ZR-YJV-0.6/1KV-3*35mm2;电池柜空开:3台。250A,电池组控制开关。;电缆:60米。输入出电缆。铜芯电力电缆敷设,普通敷设,ZR-YJV-0.6/1KV-5*50mm2;镀锌金属桥架:25米,50*50*1.0mm。;安装调试及旧设备拆除:1项。1:电缆、桥架、UPS的安装调试及搬运费。2:UPS主机以及蓄电池组搬运人工,UPS主机以及蓄电池组运输。安装调试、拆除必须按规范实施。;其他要求:因每条参数描述有200个字符的数字限制,未尽事宜,详见需求附件。采购需求附件为完整的参数要求。;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338929.98 | 正工 |
附件: 竞价声明.docx
(2025.7.25重新采购)反向竞谈 柳州监狱信息化设备间改造项目需求一览表V2.0(1).docx响应附件要求:1.竞价声明,详见附件。2.其他资料,详见采购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否则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废标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柳江区 洛满镇 露塘柳州监狱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叁仟元整(¥3000.00元)收取竞标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反向竞价开始前,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等方式提交。 ①用电汇、转账形式的供应商应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对应的专用账号,转账时备注转账时建议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监狱 账号:20132501040000331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柳江支行露塘分行注: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响应文件有效期。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③除投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投标活动或竞标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竞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2)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竞标保证金退还: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但采取竞争性投标方式采购且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情况除外;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签订期 | 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要求完成时间、地点及方式 |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
售后服务要求 | 1、质量保证期:3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人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的,供应商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3、安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4、培训:此项UPS设备用于对机房重要设备供电,为了保障施工质量及日后维护质量,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原厂技术支持及培训,培训人员须出示有效的原厂工作人员有效证明,免费培训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内容主要为:软硬件安装、维护(包括操作系统的完全安装、维护等)、产品使用等。 5、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中标人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投标文件承诺及招标文件要求。 2.竞价时需提供“UPS主机”GB/T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竟价时需提供“铅酸蓄电池”GB/19638.1-2014《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供货时,提供产品“UPS主机”“铅酸蓄电池”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保证函原件,UPS主机货物为新产品、铅酸蓄电池非翻新电池的供货承诺书,采购人有权向厂家核验相关资料的真伪,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核验资料为伪造的,将不予验收,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门通报。 3、采购人若在验收过程中对项目设备进行抽样送检的,涉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4、采购单位按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督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采购单位保留索赔的权利。 5、供货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功能性能及数值不能视为供应商所交付货物的验收标准,采购人如有疑问需对货物抽样送检的,以送检报告数值作为验收依据,如供应商所供货物未能达到招标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正品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交货安装完毕并试运行一个月后无故障及技术问题,采购单位进行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及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之日起,成交供应商七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发票开具给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提交财政部门申请支付。 |
其他要求 | ▲1、为了保证安装施工质量,成交供应商须提前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勘察,按现场实际环境制作安装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后才能施工。施工方案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考虑周全。 ▲2、供应商应仅就推荐品牌、型号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人不对项目达到验收要求的服务、货物、施工等一切内容追加支付费用,而由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价内全部提供或解决,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设备的价格; (2)相关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包括安装费用; (6)验收的费用。 ▲3、本项目采购货物需按时交付使用,特向潜在供应商作出相关提醒:供应商存在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供应商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四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因维权而发生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