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W2025100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金融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无预算,投标人全额投资,招标人为广东金融学院。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东金融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服务期3年(2026年3月-2029年3月,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每年协议期满,经由甲方相关部门及师生代 表考核合格后,继续下一个协议期,不另行签订协议。其中任一协议期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自动终止。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 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金融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金融学院广州校区、清远校区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 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 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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