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94号)
一、项目编号: HB2025053603020001
二、项目名称: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领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15号万达写字楼C座1007室
被投诉人: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31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于2025年7月11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8月1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8月14日,石家庄领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提出质疑。8月21日,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8月29日,石家庄领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以我司未提供高压、低压电工证书为由,将我司提交的标书认定为无效投标是不成立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94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