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价直接采购公示】 | |
项目编号 | QT304525072717 |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服务;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底止;5、服务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6、服务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国资委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于战略规划项目的全过程。在对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发展现状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十四五”各项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研判未来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和形势,分析发展机遇及面临的挑战。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和产权交易行业发展情况,明确“十五五”时期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具体举措、保障措施、评估调整、中期修订等内容,形成交易集团“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并将战略规划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报告获得监管部门认可,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对规划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规划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
直接采购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 直接采购理由: 依据《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实施办法》(内联交综字〔2024〕105号,2024年12月19日印发)第九条(四)直接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5.与交易集团存在控股关系的全资国有企业可以自行提供符合采购要求标准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标的的”,内蒙古阳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投资)为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交易集团发展规划,以自有资金开展投资活动,并提供全区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咨询、发展规划编制、咨询策划、企业改制、管理咨询策划等服务。2024年、2025年阳光投资为自治区各级国有企业提供过数十项关于投资融资咨询、企业改制、管理咨询,熟悉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划,同时熟悉联合交易集团内部情况,熟悉交易行业发展历史和现状,可把握交易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特性,对于“十五五”规划针对性强,满足直接采购要求。因此,交易集团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采取“直接采购”的方式,由阳光投资直接为交易集团提供“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服务。 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按网上竞价流程向内蒙古阳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拟采用供应商:内蒙古阳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近3年内(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3项咨询服务类项目业绩,要求提交该业绩项目签约合同;(4)供应商熟悉内蒙古自治区政策规划以及产权交易行业,确保规划符合地方发展和实际要求(审查供应商出具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5)《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
注: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5年7月9日15:00至2025年7月14日15: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350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注: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调研分析、编制规划、聘请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组织培训等与委托事宜相关的全部费用;2、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0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4、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035321362@q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收款账户;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4、保险人(承保人):鼎函电子保函平台中展示的出函机构(挑选其中1种);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10、退保规则(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2)退费路径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3)其他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③竞价项目类保函购买完成出函视为参与报价不予退保。11、保险责任的范围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1)第一次支付: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含税); (2)第二次支付:乙方于2025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总金额的50%(含税)。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秦荣联系电话:18586095975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曹建伟联系电话:18586095933 0471-3473023邮箱:1035321362@qq.com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