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灵璧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5年灵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宿农〔2025〕79号)、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5年灵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优化调整的批复(宿农〔2025〕111号)
1.4 招标人:灵璧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1.5 项目法人:灵璧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EP-LBGC202507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P-LBGC20250720101
2.5 建设地点:灵璧县
2.6 建设规模:灵璧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7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约1.3万亩。其中新建0.5万亩,涉及杨疃镇七井村、禅堂镇小潘村、虞姬镇陈埝村;改造提升0.8万亩,涉及杨疃镇七井村、庙王村,禅堂镇小潘村。
2.7 合同估算价:35221236.32元
2.8 计划工期与运营期:(1)建设工期:240日历天;(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10年,运营合同5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建设期建设及运营期的运营。(1)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水利(灌溉和排水) 、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和科技推广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运营内容:负责本项目种植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准备(土地整理、种子选择和农机具准备)、种植管理(播种、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和除草)、风险防控、农资与技术管理、收获(农产品收获、储存与运输)、销售(农产品销售、品牌运营、深加工等)等种植运营全过程管理,包括运营期限内所在运营区域的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中标运营单位流转耕地不少于本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的20%(以实际流转面积为准)。中标人承诺在运营期内投资不低于所流转土地对应财政投资额的20%用于建设高效节水示范区,在区域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种植区域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10 项目类别:农业工程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运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单位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具有类似项目完工业绩。类似项目:单项签约合同价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类型项目之一:①水利水电工程项目;②农田建设项目;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评审内容,应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文件。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完工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类似项目:单项签约合同价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类型项目之一:①水利水电工程项目;②农田建设项目。注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评审内容,应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文件。注2:(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或项目经理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front/%EF%BC%89%3C/u%3E%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F%BC%88%E4%BB%A5%E4%B8%8B%E7%AE%80%E7%A7%B0%E2%80%9C%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2%80%9D%EF%BC%89%E6%9F%A5%E9%98%8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A6%82%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F%BC%8C%E5%88%99%E9%A1%BB%E5%9C%A8%E6%9C%AC%E6%9D%A1%E7%AC%AC5.1%E6%AC%BE%E8%A7%84%E5%AE%9A%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5%86%85%E9%80%9A%E8%BF%87%3Cu%3E%E5%AE%BF%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F%BC%88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EF%BC%89%3C/u%3E%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7-3030327。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760023772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31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front/%EF%BC%89%3C/u%3E%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开标二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灵璧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地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57-6021397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王坦、任雪松、徐文进
电 话:17600237726、18326001970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7-3030327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7-303332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电 话:0557-6022397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05608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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