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灵川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II、III标段工程--III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5357002 | ||||
招标人 | 灵川县甘棠江排水有限公司(加盖单位盖章)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甘棠江排水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DN400钢筋混凝土管、DN500钢筋混凝土管、DN600钢筋混凝土管、DN1000钢筋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顶管、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混凝土污水检查井、混凝土沉泥井、旧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人行道破损即恢复等。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8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856542.18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陆明生(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0953;身份证号:450323********36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恒建(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2)0002451;身份证号:4512223********117 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IV、V标段-IV标段 2、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I、II标段-I标段 3、灵川县2023年老旧小区(广西310核地质大队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II标段 4、灵川县2022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I标 5、灵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青泽区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标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871355.89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经文军 注册编号:桂245111900010;身份证号:450324********135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8917;身份证号:450330********04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灵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城中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标 2、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II标 3、灵川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4、灵川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I标段 5、灵川县老旧市政供水管网及设施设备更新政造工程项目(三标段)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3873891.91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亚璐(注册编号:桂245181901196;身份证号:450122********60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泽显(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8018;身份证号:450702********00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贺州生态新城核心区路网工程——新元路(祥达一路~东胜路)祥达一路(新元路~站前大道) 2、贵港市港南区滨江大道延长线(江南大道-南环路)工程 3、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商务区24号路工程 4、南宁市富乐路东段(沙井大道-壮锦大道)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链接])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10月23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附件信息:- 灵川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II、III标段-I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告.docx (29.8 KB)
- 附件;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打分情况公示表.docx (16.2 KB)
- 恒达 中小微申明函.png (7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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