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金沙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柳塘镇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1-520523-04-05-7249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金沙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金沙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柳塘镇双兴村、新化乡金毕村及乡民村交界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24.10亩,共建成旱地15.42公顷、林地12.6公顷,回填煤矸石579.8万吨(填方量386.5万m3)。主要工程措施:修建挡土墙长为1.8万m3(高为3-10m);截洪(排水)沟5584m;调节池1个2205m3;沉沙池3个共288m3;高位水池2个共400m3;事故应急池1个500m3;
2.3总投资约:13496.46万元;
2.4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止;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或房屋建筑专业)。
3.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访问及获取
4.1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根据《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本项目鼓励“信用良好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为: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 7.4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 7.5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7.6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7.7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官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店之间)。 电话:0857-8314242。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金沙县能源局 地址:金沙县五龙街道长江大道中段电建二公司 电话:0857-7211758 10.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接受异议单位:贵州金沙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恒 电话:15086370697 11.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金沙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河滨路145号 联系人:毛恒 电话:1508637069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锦信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一中路血站宿舍 联系人:罗磊、张媛媛、康宽棚 电话:1312367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