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703号
二、项目名称:
购买亳州市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南路与南二环路西北角安粮国贸中心42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元整/年(386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购买亳州市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巩固全国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成果,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拟通过公开招标继续引入第三方,协助对全市医保基金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智能化、“线上+线下”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服务要求:购买亳州市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金虎、李利利、曹艳、聂福来、马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备注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 8 折收取。代理费不足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收取。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二)收费金额:3030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12月23日
3.开标日期:2026年1月20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1)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项目 2024.4.30;(2)铜陵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 2023.2.28;(3)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第三方技术服务第2包 2024.9.13;(4)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2025.12.16 ;(5)国家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数据支撑服务项目 2025.6.14;(6)亳州市医保基金监管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2023.3.1;(7)蚌埠医保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2024.6.26;(8)阜阳市颍东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项目 2024.1.2;(9)阜阳市颍东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2024.1.2;(10)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大病保险承办及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大病保险承办项目(一包)2024.1.25 ;(11)2023年度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合作项目 2023.4.21;(12)马鞍山市市本级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项目2024.1.1;
6.信誉(荣誉获奖):(1)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自2023年以来,未被监管部门处罚;(2)经办颍东区基本医保意外伤害项目表扬信2023.5.17;(3)阜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表扬信2024.12.27;(4)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中心“百日行动”表扬信2024.12.30;(5)铜陵市医疗保障局表扬信2024.12.26;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2月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市劳动保障大厦8楼
联系方式:0558-5025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558-51991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599117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资格能力条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