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117-04-01-79054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启动区外)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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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启动区外)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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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启动区外)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12-08 08:30:00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一致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社会信用代码选取联合体牵头人)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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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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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000455857836N | 1657080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合同勘察总费用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勘察总费用的30%。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合同设计费用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设计费用的3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姜启珍 | 市政路桥设计正高级工程师/2000101087782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2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1720Q | 1632092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春峥 | 市政路桥设计正高级工程师/220100107555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3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519558G | 1648740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勘察服务期限: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杨云安 | 道路与桥梁工程正高级工程师/1190176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4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2200007024015117 | 1663740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子其 | 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173331060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广场路8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部长 | 联系电话 | 020-87866718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7908635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12-10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12-13 00: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天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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