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
厂前区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厂前区建筑工程,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厂前区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总投资近60亿元,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2.2招标范围:
生产行政综合楼、夜班休息楼、职工食堂、主警卫传达室、次警卫传达室建筑新建项目,包含设计优化、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外立面装饰、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电梯、屋面光伏板及室外配套工程(室外设备基础、道路硬化工程、厂前区室外照明、围墙等)及相应物资材料、竣工、配合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节能、防雷、规划等各专业验收)、施工许可证办理、城建档案交资、竣工验收备案等。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养护期、保修期服务。
2.3计划工期:
接招标人开工通知后9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2个及以上已竣工的5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竣工验收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竣工验收证明也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已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并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月 8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685300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
联 系 人:王巍
电 话:0952-61173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五层
邮 编:710004
联 系 人:张凯旋
电 话:0951-5096024
2025年 12 月 16 日
[A6400000141100567001001]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厂前区建筑工程.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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