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高品质高中创建一期工程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FJ2500955-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高品质高中创建一期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高品质高中创建一期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扬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扬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室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北至伏杨南路,南至西园路,东至葛中路,西至浦六南路
2.2 招标范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高品质高中创建一期工程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场地工程、景观水电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其他室外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1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133990.13平方米。本次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教学楼13447.60平方米,对一栋原教学楼、多功能教室及报告厅、标本馆27173.3平方米进行出新改造,改造校园绿化等。本项目单项工程建筑面积约为40620.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桩基工程、出新改造、给水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暖通、电梯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特大型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景观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反映景观绿化工程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补充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5、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九章“其他”。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26 09:2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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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1.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8.00 分 (3)投标人业绩:1.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2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
评审因素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2.00) | 5 | (优=2.00;良=1.80;一般=1.60;差=1.40;无=0) | 2.00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1.00) | 4 | (优=1.00;良=0.90;一般=0.80;差=0.70;无=0) | 1.00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00) | 10 | (优=1.00;良=0.90;一般=0.80;差=0.70;无=0) | 1.00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00) | 12 | (优=1.00;良=0.90;一般=0.80;差=0.70;无=0) | 1.00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00) | 28 | (优=1.00;良=0.90;一般=0.80;差=0.70;无=0) | 1.00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1.00) | 15 | (优=1.00;良=0.90;一般=0.80;差=0.70;无=0) | 1.00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1.00) | 6 | (优=1.00;良=0.90;一般=0.80;差=0.70;无=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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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反映景观绿化工程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补充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10.00%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2.3.3(7)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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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定标方法:
是否要求单独提供定标材料:
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
定标标准如下:
①企业信誉: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考虑,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④项目负责人答辩:本项目采用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纸质答辩时间为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线下答辩模式。对进入中标候选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现场答辩采用闭卷方式,项目负责人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扬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 |
联系人: | 周晔珉 | 联系人: | 张云凯、耿阿梦 |
电话: | 025-58539664 | 电话: | 025-83379433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