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12FJ-589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城县保障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epc总承包>于 <2025年12月02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24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城开标1室>开标,并于 <2025年12月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城县城发隽惠保障性住房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通城县城发隽惠保障性住房管理有限公司>通城开标1室>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城县保障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大冶市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洪湖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武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城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建安工程费费率98.52%; 施工图设计费费率48.8% | 建安工程费费率98.8%; 施工图设计费费率49.2% | 建安工程费费率99.5%; 施工图设计费费率48.6% |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 | <18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 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25日>至 <2025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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