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内河港海安港区中心作业区凤山重件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内河港海安港区中心作业区凤山重件码头工程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安市交通运输局以海安交建许字[2025]00008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海安凤山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在海安市凤山村、凤山路桥东侧1.6km、连申线改线段转弯处南侧、通榆河西岸建设4个30吨级重件泊位(水工结构按照2000吨级设计),总泊位长度97m。本工程设计年吞吐量为30万吨/年。建安费约140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码头工程、护岸结构、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码头前沿作业区以及配套的给水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装卸设备的预埋件等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即:FSZJMT-SG标。
2.3工期:5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两年(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
2.4质量要求: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57-2008),交工质量核验合格。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环保目标: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和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2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提升)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信用类别:施工,后同);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a、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3中相关信息为准)。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以到岗的任职承诺书)。
d、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开标前三个月中(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派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派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4.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安凤山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海安镇黄河路8号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政编码:226600邮政编码: 226600
电话:0513-81810103电话:0513-81813576
联 系 人:申承静联 系 人:陈钧钱琤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
8.3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26日10:00分,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6日11: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159-639-343,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不接受邮寄),否则,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
8.6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环保要求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