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虎林河流域虎林市迎春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改造项目已由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虎发改【2025】1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中央经费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虎林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虎林河流域虎林市迎春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虎林市迎春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排水管道2449米;现有管道清淤长度13120米;扩建迎春镇污水处理厂,新增设计处理能力2000m/d,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000m/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新增用地面积2847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647.36平方米,新建综合处理间1 座。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整体完成。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七虎林河流域虎林市迎春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包含本工程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程监理、测绘、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项咨询服务(前期的相关手续审批,后期的验收及相关内业资料的审核及收集),具体如下(包含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运营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承担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3测绘:完成本项目的测绘服务;
2.6.4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2.6.5造价咨询:工程前期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工程总决算的审核;
2.6.6招标代理:本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6.7专项咨询服务:(1)环评报告表编制:完成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施工图审查: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3)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决算与审计等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4)控详规服务:编制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5)修建性详细规划:竖向定位图,总平面图和绿化图;(6)地勘: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工作;(上述专项咨询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管理单位可根据经济能力、技术能力多方面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咨询单位进行专业分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08.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造价控制):75万元;环评报告表编制:2万元;施工图审查:5.4万元;工程监理:70万元;竣工决算审计:8.25万元;控详规服务:15万元;修建性详细规划:7万元;测绘:27.4万元;地勘:5.5万元;工程设计:86.3万元;造价咨询:6.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网页截图(http://***/%EF%BC%89%EF%BC%9B%3C/p%3E%3Cp%3E
(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测绘:具备国家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管理单位投标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网页截图(http://***/%EF%BC%89%EF%BC%9B%3C/p%3E%3Cp%3E
(2)联合体中出具工程监理资质的一方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联合体中出具测绘资质的一方需具备国家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中出具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中出具造价咨询资质的一方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联合体中出具招标代理资质的一方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需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3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4测绘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3.5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工程师;
3.3.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3.3.7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须提供 2025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符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及聘书;
3.4本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可自行配备人员。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都需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 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 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及方式: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4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5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6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EF%BC%89%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7%9A%84%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8%E4%BB%85%E9%99%90%E5%BB%BA%E7%AD%91%E4%B8%9A%E5%8F%8A%E7%9B%91%E7%90%86%E4%BC%81%E4%B8%9A%EF%BC%89%3C/p%3E%3Cp%3E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虎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7-5825556
招 标 人:虎林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虎林市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556177969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其声
电话:1308972392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