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润达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线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达拉特旗润达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B1506212025080401 | 招标项目名称 | 达拉特旗润达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线扩建项目施工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项目备案告知书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其他事宜 | /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B1506212025080401001 | 施工标段 | 本项目为达拉特旗润达供水有限公司投资扩建供水工程项目,项目共敷设PE100给水管网3994m(含拉管施工366m),管材采PE100管,砖路面拆除恢复339m?;在现有纬五路DN500 供水管线与经一路接口前现状绿地内新建直径D=3.5m一体化无负压供水泵房一座,配套水泵、电气及自控等系统。其中,新建纬六路DN300 供水管道总长度为3174m(含拉管施工246m);新建新奥一期至新威远DN200供水管道总长度为820m(含拉管施工120m),砖路面拆除恢复339m?;新建直径D=3.5m一体化无负压供水泵房一座,配套水泵、电气及自控等系统(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其它 | 4800000 |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三垧梁工业园区纬六路及新奥一期至新威远公司周边。 | 41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扫描件); 2、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 3、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 |||||||||||||||||||||||||
业绩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正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1,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②投标人近年(2022 年-至今)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1,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6%88%96%E5%9C%A8%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zxgk.court.gov.cn/shixin/%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9%99%84%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88%AA%E5%9B%BE%EF%BC%89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9%99%84%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88%AA%E5%9B%BE%EF%BC%89 4、关于农牧民工工资等的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做出承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
财务要求 | 近年(2022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9)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 |||||||||||||||||||||||||
外境企业资格 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 1、技术负责人: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至少配备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造价工程师各 1 名,安全员 1 名。(安全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书扫描件) 3、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至今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操作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3E%E4%B8%80%E7%BD%91%E4%BA%A4%E6%98%93%3E%E4%BA%A4%E6%98%93%E6%B5%81%E7%A8%8B%3ECA 办理栏进行自主选择办理,主体信息库的登录和修改可通过“全区主体信息库”入口下载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操作手册》。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进入项目后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后可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3日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F%BC%8C%E9%A2%86%E5%8F%96%E6%A0%BC%E5%BC%8F%E4%B8%BA%E2%80%9Cnmgzf%22%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A2%86%E5%8F%96%E5%90%8E%E4%BD%BF%E7%94%A8%E2%80%9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5%86%85%E8%92%99%E5%8F%A4%EF%BC%89%E2%80%9D%E6%89%93%E5%BC%80%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19" colspan="3"> 获取时间 | 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3日17时30分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 |||||||||||||||||||||||||
递交地址 | 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19" colspan="3">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9443/BidOpening%EF%BC%89%EF%BC%8C%E5%BC%80%E6%A0%87%E8%BF%87%E7%A8%8B%E4%B8%AD%E5%A6%82%E6%9C%89%E9%97%AE%E9%A2%98%E8%AF%B7%E5%92%A8%E8%AF%A2%EF%BC%9A0512-58188511%E3%80%810471-5332612%E3%80%82%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19" colspan="3">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不见面开标直播大厅”(https://***:9443/BidOpening%EF%BC%89%E5%9C%A8%E7%BA%BF%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5%AE%8C%E6%88%90%E8%BF%9C%E7%A8%8B%E8%A7%A3%E5%AF%86%E3%80%81%E6%9F%A5%E7%9C%8B%E5%94%B1%E6%A0%87%E3%80%81%E5%BC%82%E8%AE%AE%E6%BE%84%E6%B8%85%E7%AD%89%E4%BA%A4%E4%BA%92%E7%8E%AF%E8%8A%82%E3%80%82%E7%99%BB%E5%BD%95%E6%97%B6%E4%BD%BF%E7%94%A8%E5%86%85%E8%92%99%E5%8F%A4%E8%87%AA%E6%B2%BB%E5%8C%BA%E5%B7%A5%E7%A8%8B%E9%A1%B9%E7%9B%AE%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7%9A%84 CA 锁和账号密码。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 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5、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6、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 7、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以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8、本标段采用电子清标。招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NMGzb”,投标人须保证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为“.nmgtb”,且二者制作生成的造价软件须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5561495601;版本号:新点清单造价内蒙版 10.X.V11 及以上)或内蒙古广联达和利软件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8586189535;版本号:广联达云计价平台 GCCP6.06.4100.18.124 及以上)。 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书》执行,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招 标 人(章): | 达拉特旗润达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达拉特旗 | 地 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 B 座 21楼 2107 | |||||||||||||||||||||||
联 系 人: | 敖总 | 联 系 人: | 苏女士 | |||||||||||||||||||||||
电 话: | 0477-5960808 | 电 话: | 0472-2773223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hyzbdl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