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SLSG0114G25082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木兰县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大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木水发【2023】3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大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主要建设内容:木兰县大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主要治理河长为 10.073 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工程 9.172 千米;护岸工程 19 处,总长度为6.648 千米,裹头工程 10 处。
2.3建设地点:木兰县柳河镇永利村常家屯到南利村南入河口
2.4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8034837.66元。
2.6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以实际情况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人员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9月23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5年 09 月 23日 8时 30 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木兰县水务局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通江路108号
联系人:车兆瑞
联系电话:13115500277
招标人:木兰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通江路108号
联系人:吕存龙
电 话:150467558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淑晶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尤家街爱达壹号AS7栋
电话:0451-55689955
电子邮箱:hljpy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