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编号:石采招标-2024-2-A | ||||||||||
| 二、合同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石龙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项目 | ||||||||||
| 三、项目编号:石采招标-2024-2 | ||||||||||
| 四、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石龙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项目 | ||||||||||
| 五、合同主体 | ||||||||||
| 1. 采购人(甲方):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中鸿路人民医院西北侧约170米 | ||||||||||
| 联系人:高东东 | ||||||||||
| 联系方式:7130620 | ||||||||||
| 2.供应商(乙方):平顶山市瑞安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企业规模:小型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园林路园林小区9号楼3单元2楼东户 | ||||||||||
| 联系人:周中宪 | ||||||||||
| 联系方式:15836967690 |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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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验收日期:2025年09月30日 | ||||||||||
| 八、验收组成员 | ||||||||||
| 王俊超、吕德成、高伟东 | ||||||||||
| 九、验收意见 | ||||||||||
| 一、7月份根据环卫队对环境卫生外包进行考核,综合平时检查百分考核结果:扣除11分,得89分;90分以上合格,扣除2000元,应拨付43.19万元。 二、8月份根据环卫队对环境卫生外包进行考核,综合平时检查百分考核结果扣除9分,得91分;90分以上合格。应拨付43.39万元。 三、9月份根据环卫对环境卫生外包进行考核,综合平时检查百分考核结果扣除11.5分,得88.5分,90分以上合格。扣除3000元,应拨付43.09万元。 根据以上3个月考核结果,三个月应扣除5000元,共计拨付:壹佰贰拾玖万陆仟柒佰元整(129.67万元) | ||||||||||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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