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50750)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18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3.项目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89698.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79506.25平方米,地下建筑10191.86平方米,包括:教学实训楼39503.9平方米,综合教学楼19325.59平方米,食堂6624.41平方米,男生宿舍7093.77平方米,女生宿舍15487.65平方米,设备用房1138.47平方米,门卫室 524.32平方米,400 米标准运动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50750002001 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材料采购,【标段工程规模】: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材料采购:生产、制作、运输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8004006250750002001 | 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材料采购 | 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材料采购:生产、制作、运输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具有检验报告(注:委托2个及以上代理商或者委托内容未同时列明品牌及型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2.企业信誉:近年(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index.html%EF%BC%89%E6%B8%A0%E9%81%93%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BD%93%E4%BA%8B%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5%A4%84%E7%BD%9A%E6%9C%9F%E5%B7%B2%E6%BB%A1%E7%9A%84%E5%8F%AF%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F%BC%89%E3%80%82 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15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载止时间(投标载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8TF格式)应在投标载止时间前通过兵团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住建局 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河子市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南山新区科教路47-C1号 |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科教路26号11楼1117室 |
| 联 系 人: | 陈曦 | | 联 系 人: | 谢姣 |
| 电 话: | 0993-2623182 | | 电 话: | 18199689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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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