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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钢结构工程EGJZGJG-1标段(HBSJ-202409GL-076010001)施工招标公告

荆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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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钢结构工程EGJZGJG-1标段(HBSJ-202409GL-076010001)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9GL-076010001

1.招标条件
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93号)及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5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二广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建设规模: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路线起于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草安村,顺接拟改扩建的二广高速公路襄阳至荆州段,向南经纪南镇、八岭山镇、荆州高新区、李埠镇,经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长7.9公里,不纳入本项目范围内)跨越长江,经弥市镇、在公安县埠河镇接二广高速公路荆州至东岳庙段,沿原路改扩建至终点公安北枢纽互通立交。 路线主线全长约44.8公里,设李埠互通连接线3.4公里。主线起点至群英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新建(其中李埠长江公铁大桥两岸接线段2.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群英枢纽至终点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李埠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在草安(枢纽)、纪南、荆州西(枢纽)、高新、李埠、弥市和群英(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其他:本项目钢结构加工总重量约:10449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详见附件1 钢结构桥梁统计表。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江店高架桥、荆州西枢纽主线桥、太湖港大桥、高新区高架桥、李埠互通主线桥、工农高架桥、马家台高架桥、弥市互通A匝道1号桥、弥市高架桥、松虎河特大桥、群英枢纽1号主线桥钢箱梁、钢混组合梁、钢盖梁及桥面系附属钢结构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 (1)负责除Q235C、Q345qD、Q355D、Q355qD、Q420D等桥梁钢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不锈钢管外的所有钢材的采购和运输; (2)负责所有钢结构构件制造所需钢材验收、钢材预处理、下料、制造(含零配件)及现场缺陷的修补、节段匹配(含交安、机电等工程相关预焊件及其他附属构件)、自检、保管存放、运输交货、吊装配合等; (3)负责首件制、焊接等制造工艺的设计、评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4)负责梁段及附属构件等结构件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 (5)负责钢梁检修养护系统(含检修道护栏、检查车轨道)的材料验收、钢材预处理、制造、运输、配合安装、调试等; (6)负责桥面系附属工程的所有钢结构件(包括防撞钢护栏及其底板、路灯灯柱底座及机电系统预埋孔(座)、排水与支座系统上的钢构件、人行道护栏等)的材料验收、钢材预处理、制造、运输、安装、防撞钢护栏及人行道护栏的焊接安装、现场缺陷的修补等; (7)配合涂装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完成涂装工作; (8)负责钢梁安装过程中的其他现场协助配合工作; (9)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及招标图纸、技术规范中所涉及到的关于钢结构构件、桥面系附属工程等的所有钢结构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GJZGJG-1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

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8月,本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中写明的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保修期为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2日至2025年07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二广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农高家园一期商业中心1003室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编:

434000

邮编:

100101

联系人:

付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魏先生

电话:

0716-4897012

电话:

010-51656899-8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7月11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 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 可不附)。

3. 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2、2023、2024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3.证明材料应附:2022 年、2023 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中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工程施工(或桥梁钢结构制造)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完成过”是指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或者市政、铁路等项目竣工验收已经完成,发包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下同)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国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4. 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5. 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混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索塔钢壳)或钢锚箱(或钢锚梁)。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中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桥梁钢结构工程施工(或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

1.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经理的任职情况,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 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混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索塔钢壳)或钢锚箱(钢锚梁)。

7.投标人填报的“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个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第一个信封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技术建议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1~8项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修改为:“五、技术建议书”,主要内容包含(一)技术方案(二)施工组织设计。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九、第一个信封其他材料 五、技术建议书”,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技术建议书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如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工期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一个信封投标函填写了工期,且填写的工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工程质量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一个信封投标函填写了工程质量,且填写的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9

安全目标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一个信封投标函填写了安全目标,且填写的安全目标标准不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10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1

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

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 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 可不附)。

注: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4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2、2023、2024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4、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5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中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工程施工(或桥梁钢结构制造)业绩。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完成过”是指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或者市政、铁路等项目竣工验收已经完成,发包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下同)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国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6、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7、“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混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索塔钢壳)或钢锚箱(或钢锚梁)。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6

信誉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7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中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桥梁钢结构工程施工(或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应附:(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经理的任职情况,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或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中明确载明的交工时间)。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6.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7、“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混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索塔钢壳)或钢锚箱(或钢锚梁)。

注:投标人填报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18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单位;

(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单位。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19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个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4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填写了报价(指大写报价);

(2)投标函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指大写报价);

(3)投标函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一致;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未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表1 钢结构桥梁统计表

标段号

中心桩号

桥梁名称

跨径布置(m)

结构形式

钢结构数量汇总(t)

土建工程施工标段

EGJZGJG-1

ZK3+034.405/YK3+032.405

江店高架桥

1-50m

钢混组合梁

503.38

JZTJ-1标段(武汉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K13+901.749

荆州西枢纽主线桥

2-26m

钢箱梁

1182.69

JZTJ-2标段(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K19+067.266

太湖港大桥

1-70m

钢混组合梁

903.40

JZTJ-3标段(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K21+079.566

高新区高架桥

1-59m

钢混组合梁

654.99

1-46m

钢混组合梁

520.24

1-48m

钢混组合梁

536.71

2-46m

钢箱梁

1481.75

K23+009.966

李埠互通主线桥

1-64m

钢混组合梁

931.11

K32+159.383

工农高架桥

1-55m

钢混组合梁

598.85

JZTJ-4标段(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K35+336.283

马家台高架桥

1-40.8m

钢混组合梁

356.86

AK0+336.52

弥市互通A匝道1号桥

1-45m

钢箱梁

435.83

K38+485.383

弥市高架桥

1-65m

钢混组合梁

821.96

ZK43+350.383/YK43+354.102

松虎河特大桥

1-60m

钢混组合梁

666.09

K47+674.283

群英枢纽1号主线桥

2-60m

钢混组合梁(左线单幅)

681.54

JZTJ-5标段(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钢盖梁

174.46

注:上表中技术参数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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