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1008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争取专项债、银行融资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面积:总建筑面积81996.2m2(其中:1#厂房:22416.65m2、2#厂房:11177.25m2、3#厂房:11177.25m2、4#厂房:13170.15m2、5#厂房:15515.25m2、6#(装配式建筑)员工宿舍楼:5331.11m2、半地下室:3069.04m2、主入口门廊:108.9m2、门卫:30.6m2)。层数:半地下室1层、1#厂房~5#厂房5层、6#员工宿舍楼、主入口门廊及门卫1层,檐口高度:半地下室3.9m、1#厂房~5#厂房23.8m、6# (装配式建筑)员工宿舍楼24.9m、主入口门廊及门卫7.7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装配式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工程、室内外管线综合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人民币17537.7851万元,总建筑面积为 81996.2㎡,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2416.65㎡,建筑最高高度为24.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8.4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人民币17537.7851万元,总建筑面积为 81996.2㎡,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2416.65㎡,建筑最高高度为24.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8.4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员工宿舍楼:5331.11m2;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537785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闽建筑〔2024〕25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不含地下室)施工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1日08时00分至2026年01月26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_2026_年_2_月_12_日_17_时_00_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div%3E%3Cp%3E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电 话:0595-23862189,传真: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电 话:13505934851,传真: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春县建设大厦四楼(桃城镇环城路 116 号)
联系电话: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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