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296 |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8-2113单元及2208-2210单元物业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B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B单元 2、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8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8单元 3、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A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A单元 4、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3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3单元 5、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A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A单元 6、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1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1单元 7、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0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0单元 8、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8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8单元 9、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B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B单元 10、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10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10单元 11、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9单元: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9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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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数量 | 1、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B单元:369.00平方米 2、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8单元:593.00平方米 3、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A单元:265.00平方米 4、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3单元:530.00平方米 5、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A单元:265.00平方米 6、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1单元:535.00平方米 7、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0单元:743.00平方米 8、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8单元:87.50平方米 9、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B单元:265.00平方米 10、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10单元:89.80平方米 11、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9单元:83.3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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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性质 | 1、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B单元:其他类 2、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8单元:其他类 3、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A单元:其他类 4、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3单元:其他类 5、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A单元:其他类 6、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1单元:其他类 7、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0单元:其他类 8、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8单元:办公类 9、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B单元:其他类 10、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10单元:办公类 11、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9单元: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2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B单元:5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2、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8单元:5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3、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A单元:5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4、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3单元:5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5、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09A单元:5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6、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1单元:5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7、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0单元:5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8、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8单元:44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9、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112B单元:5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10、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10单元:44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11、机场保税物流中心2号物流中心2209单元:44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8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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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2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仓库) | ||
履约条件 | 1、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2、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和当月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逾期将视为违约,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承租方须与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业务合同》,用于承租方在保税物流中心所承租仓库开展的业务。 5、光纤租用服务:400元/对芯 /公里/月(提供机房至机房的光纤资源,长度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6、仓库含卸车调平台3个,维护费100元/台/月。 | ||
其他补充说明 | 原合同租赁期限至2025年10月14日。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法人。 2.承租方开展的业务须符合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功能定位及管理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3.该物业不允许联合承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601,234.2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9月17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8369073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按月支付,整体承租。 2、2208-2210单元,目前用作办公。 3、承租标的所在区域因规划调整或业务需要,需整体或部分进行物业改造、拆除等,导致本项目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提出的调整处置方案,且出租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承租方须在限期内按照处置方案完成处置。 4、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确认该物业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同意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接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并须按照海关等相关要求负责仓库隔墙的建设、消防系统及电路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必要,承租方需负责仓库内围网拆除等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