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使用草地资源组件报批项目招标(招标编号:SSQYZB-FW2026002)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使用草地资源组件报批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专项债和区级财政。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使用草地资源组件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使用草地资源组件报批项目2.1.2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建种植长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开展蔬菜、名贵花卉、中草药育苗等精品种植,项目总用地规模约283万平方米。其中:1、开展土地整治,土地平整约210万平方米,田间道路提升约52公里;节水灌溉面积约210万平方米,新建DN300灌溉主干管约4公里、DN150灌溉支管约15公里、田间滴灌带约220公里。2、建设设施农业种植基地约80万平方米,包括建设智能温室约33万平方米,标准化温室约47万平方米;3、建设农文旅示范基地约3.3万平方米,涵盖种植、科普教育、文化体验等功能,包括蘑菇种植基地约4500平方米,花卉种植基地约7000平方米,蔬果种植基地约13000平方米,中草药育苗基地约8850平方米,配套建设科普教育及文化宣传长廊等设施。4、配套建设110kV变电站一座、扩容10kV开闭所2座及箱式变电站10台,建设35kV高压电缆8公里,380V低压电缆20公里,配套储能系统1套等附属设施。2.1.3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2.1.4服务费用投资概算:49万元。2.1.5服务周期:60日历日2.2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使用草地资源组件报批,出具成果文件满足甲方要求及现行规范,协助甲方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证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证书(农业、林业);(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参与人员不少于2名高级工程师;(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query-homepage.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以上网站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投标;(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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