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永发改投资字[2025]303号)同意,永丰县石马镇棠阁村自来水延伸改造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三、工程地点:永丰县石马镇棠阁村
四、工程概况:建设可供超3000人日常生产生活用水的供水工程,其中PE给水管:DN63(1.6MPa,26724m)、DN160(1.25MPa,1600m);阀:DN50(1.6Mpa碳钢241H-16C,36个),1.6Mpa碳钢(DN63-DN110,54个);其他阀门:DK15减压阀1个;90度弯头双盘(DN50-DN110,243个),45度弯头双盘(DN50-DN110,393个);三通:DN50-DN110规格共338个;异管:DN25-DN110规格共124个;其他管件:双盘异径管48个,伸缩器 24 套;井盖979套。(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五、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招标控制价1013800元(其中暂列金0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方式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及(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专业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提供的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为零项目不需要,但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详见附件格式,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函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照为扫描件)。
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潜在承建单位,潜在承建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选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选取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选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承建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58188507。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8日10时3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吉评审办〔2021〕1 号)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 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13800(其中暂列金0元),设定下浮系数0.92,招标要约价为:932696元(其中暂列金0元)。(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特别说明: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500家时,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随机编号在2500之外的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摇球。从随机编号为1至2500 的投标单位中,通过现场摇号机方式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三)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规定,潜在承建单位不得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预选取承建单位(信用信息作为潜在承建单位资格审查条件,潜在承建单位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
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承建单位可以提供现金、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 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付款方式:完成工程总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工程总量100%,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所有工程款 ( 不计利息)。项目完成后,工程款结算时需要留 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内无质量问题将返还(不计息)。
二十二、参加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本选取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零万元整(¥0元);需按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二十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5.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6.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本项目施工所有材料需达到国标标准。本项目给水管材属于需要办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中标人在材料进场时应提供给水管材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8.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招标单位:永丰县石马镇棠阁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97061264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朗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766269396
2.投诉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796-2523973
招标单位:永丰县石马镇棠阁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