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0725210200018035-XM001
二、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鲁家山首钢鲁矿南区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
|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门头沟区鲁家山首钢鲁矿南区 | 91110000560374342R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
|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文件要求 |
对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的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等产生的所有厨余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所收运的厨余垃圾均送往市级认定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预计石景山区每年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量4万吨,由投标人进行收运,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日产日清的能力,采购人将据实与中标人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后2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刚、张永军、李莉、赵腊梅、刘扬、麻娟娟、昝大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9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计算办法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取费标准计算(按服务类,以每个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为收费基数下浮20%)。9.96万元为两个标段预估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40.37元/吨;评审得分(综合评分法):91.1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9号
联系方式:陈工,68885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联系方式:邓培培,18600013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培培
电 话: 186000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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