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5-C3-990491-ZDP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柳州市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镉低积累水稻品种试种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分标1商务分3.1 | 主要人员配备情况(满分28分)(1) 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农业类、土壤类、生物类、环境类、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中的一个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0分,中级职称得 5 分,其它不得分;该项最多得10分。(2) 技术负责人:具有农业类、土壤类、生物类、环境类、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专业中,高级职称及以上得8分,中级职称得4分其它不得分;该项最多得 8分。(3) 技术骨干:具有农业类、土壤类、生物类、环境类、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专业中,中级职称及以上每人得2分,初级职称每人得1分;具有农业类、土壤类、生物类、环境类、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得1分;该项最多得 10 分。注:①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②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同类业绩及主要人员配备情况(满分28分)(1)2022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CA公章)每项得2分,满分16分。(注:同类项目业绩指耕地生产障碍治理、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耕地酸化治理、耕地培育、耕地科学施肥增效、重金属污染治理或评价、耕地质量治理或评价、农田改造提升、农田重金属定位预警等类似业绩,承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农业类、土壤类、生物类、环境类、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中的一个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得3分,中级职称得 1 分,其它不得分;该项最多得3分。(3) 技术负责人:具有农业类、土壤类、生物类、环境类、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专业中,高级职称及以上得3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它不得分;该项最多得 3分。(4) 技术骨干:具有农业类、土壤类、生物类、环境类、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专业中,中级职称及以上每人得1分;该项最多得 6分。注:①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②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 |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分标2商务资信分3.1 | 资质能力分(满分12分)①实验室面积1000~1500㎡,得1分,实验室面积超过1500㎡,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若为租用的还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②供应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格证书环境类检测项目达到500项的,得2分;达到700项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格证书附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CA公)。③供应商近3年(2022年-至今)获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各类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结果为“满意”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此项满分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CA公章)。④供应商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质量控制措施完善,投标人通过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资质、业绩、能力分(满分20分)①2022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CA公章)每项得2分,满分16分。(注:同类项目业绩指农业或环境或化工类检测项目,承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②拟投入用于检验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有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原子荧光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可得2分,满分2分(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应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及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投标人可使用的设备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质量控制措施完善,投标人通过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CA公章)。 |
3 |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分标2商务资信分3.2 | 人员配置分(满分18分)①拟投入项目组负责人具备环境或化工相关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的得6分,此项满分6分;②拟投入质量负责人具备环境或化工相关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的得6分,此项满分6分;③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具有环境或化工相关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的,每人得1 分,此项满分6分。【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人员配置分(满分10分)(1)拟投入项目组负责人具备农业或环境或化工相关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2)拟投入质量负责人具备农业或环境或化工相关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3)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具有农业或环境或化工相关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的,每人得1分,此项满分6分。注:①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②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柳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五里亭街道鸡喇路2号
联系方式:0772-282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雅儒路470号5栋
联系方式:0772-3311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俊
电话:0772-3311593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