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邮件自提点代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CFDAFW2509130442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邮件自提点代管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邮件自提点代管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为全市寄递邮件自提点提供代管服务,包括自提点的维护、结算等。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执行。最高限价:服务费不超过寄递邮件自提点结算费用的1.5%。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供应商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在主管税务局完成互联网平台企业备案,提供相应证明。
3.3供应商须具备与“通联”或“银联”的“系统账户支付”合作协议且在有效期内。
3.4供应商须在“通联”或“银联”开设电子账户,并提供有效证明。
3.5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7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5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贰套: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地 址:榆次区新集街213号
联系人:巩相麟
电话:0354-2055906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王志祥、兰亚珍、李庆红、李新民
电话/传真:0351-7770798 18834906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