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博物院库房文物搬迁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HZB-2025-5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博物院库房文物搬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西安博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配合西安博物院综合提升改造,加强文物安全保护,西安博物院拟对老库房文物进行搬迁,项目内容包括:一是包装箱制作数量约360个:二是对老库房内所有文物进行院内搬迁,自老库房搬迁至博物馆地下库房,搬迁范围包括老库房铜器库、老库房瓷杂库、老库房周转库及院内部分石刻文物,办公楼周边石刻及马车等文物,总计需搬迁文物数量约17300件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博物院库房文物搬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博物院库房文物搬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上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单位负资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邮箱标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