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江油市三合镇、彰明镇、龙凤镇等5个乡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市三合镇、彰明镇、龙凤镇等5个乡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2025】2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市天一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油市天一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25】2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油市三合镇、彰明镇、龙凤镇、新安镇、大堰镇。
2.2项目规模:在三合镇、彰明镇、龙凤镇、新安镇、大堰镇等五个乡镇内新建、改造供水主管网约65.307Km,新建、改造老旧支管网及入户管网约221.92Km,新增及改造户表约24535户;新增二次供水增压站2处;提升改造三合广胜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达到21000立方米/天;配套建设水厂加药间、制配水构筑物、管网信息采集等设施设备。
2.3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10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2)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2 月 4 日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2 月26 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油市天一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油市三合镇诗城路东段202号
邮 编:621700
联 系 人:陶女士
电 话:0816-38419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蛟龙港双流园区海滨广场11号楼1602室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28-606111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2月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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