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东莞市万江新村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受东莞市万江新村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万江新村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采购编号:ZTDG202612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东莞市万江新村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预计实际配送10个月。具体配送起止日期以采购人办园安排、校历及书面通知为准;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采购人暂停供餐期间原则上不配送,上述暂停时间计入一年服务期,服务期不另行顺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不列明固定采购总额,采用折扣率报价,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及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公示期
该项目公示期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报名事宜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09月21日起至2026年09月2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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