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及海珠区科工商信局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04F-2025-D-F-E21130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及海珠区科工商信局职工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及海珠区科工商信局职工食堂服务的第1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2,7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广州市海珠区科工商信局职工食堂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46,800.00 | - |
1-2 | 餐饮服务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83,2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及海珠区科工商信局职工食堂服务的第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及海珠区科工商信局职工食堂服务的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须与食品相关),响应时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至 2025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开启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有关提醒事项如下:
(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启当天在开启时间前登陆供应商的账号。
(2)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联系方式:020—84081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联系方式:滕漫玥 18022382999(邮箱:tengmy@gc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晋刚、戚琳、池锦俊、吴松浩、滕漫玥
电话:滕漫玥 18022382999(邮箱:tengmy@gcbidding.com)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