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春县苏坑镇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A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苏坑镇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A区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10024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金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金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苏坑工业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7647.0388万元,本次拟新建1幢厂房,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6117.7㎡,地上5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56.86㎡,地下室建筑面积4760.84㎡,建筑高度23.95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6117.7㎡,最高建筑高度23.95m,建筑最高层数为5层,最大单跨跨度为8m,基坑最大深度为8.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地下室(土建)及安装工程、上部主体及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与景观工程、室外安装工程、抗震支架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工程或采购项目均包含在监理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7647.038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6118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总额中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72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08时00分至2026年01月06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3%80%8A%E4%B8%AD%E5%9B%BD%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7%BD%91%E3%80%8B,%E3%80%8A%E7%A6%8F%E5%BB%BA%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3%80%8B%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金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109号 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3867766 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四楼 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fjjhzbdl@163.com
电话:0595-23805111、15159599255 传真:/
联系人:黄俊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22号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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