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溧阳东滩头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出版服务 JSZC-320000-XHTC-C2025-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0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XHTC-C2025-0041
项目名称:《溧阳东滩头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出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2.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出版《江苏溧阳东滩头遗址考古发掘报告》一书。著作稿文字预估约30万字,线图约700幅,图版约240幅,分上中下三册。报告精装,大16开(尺寸为215×285mm),三册装入一函套。正文用100克胶版纸印刷;图版用进口157克铜版纸印刷。报告成书数量定为1000套。本项目实施须符合现行国家出版标准、档案保护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2027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能够说明投标人已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时)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不能作为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时)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文件售价50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未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新华招标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11-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C座305室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博物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21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335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3楼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5-83715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5-83715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