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2025-2026年度形象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2025-2026年度形象广告投放项目
2.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3.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中大道350号
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95万元
6.本次采购内容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提供2025-2026年度形象广告投放服务
7.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8.拟采购供应商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拟采购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期5号楼3层
10.论证专家成员:提刘旺、孙正来、毕于臣
11.论证专家意见:
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相关要求,本次拟采购2025-2026年度形象广告投放项目,服务期限15个月。
经查证,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企业全资、控股的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统一授予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营和管理。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全省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统一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发、经营和管理。本次拟采购的形象广告位置为B23K+880M高速公路广告牌(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快安收费站附近)。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有福州机场高速公路B23K+880M广告牌唯一的运营权。由于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福州机场路的唯一广告投放服务商,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鉴于此,本广告位目前只能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详见附件1《项目审议意见单》
12.公示期: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13.项目需求:详见附件2《采购需求》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5C
电话:010-62108174
电子信箱:wuzhan@cntcitc.com.cn
联 系 人:吴展
附件1
附件2
采购需求
投放位置:申请投放位置为 B23K+880M高速公路广告牌(位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快安收费站附近)《广告位示意图》。
画面信息:216㎡=长18m*宽6m*2面。
展播方式:广告牌刊播,且具备夜间亮灯功能,每晚亮灯时长不少于4小时。
发布期限:服务期限拟为15个月,具体发布时间以验收通知单为准。
画面要求:画面清晰、色彩靓丽、颜色均匀、无遮挡、亮度充分均匀。广告画面须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发布,若因采购方确认延迟导致发布期延迟,采购方、服务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则发布期相应顺延。(服务期限内免费赠送一次更换画面,超出更换次数按每平米50元支付;或提供其他等值增值服务。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灯光要求:亮灯期间,灯光均匀,亮度适中,非人为破坏因素下,需保证不出现大面积阴影。
维护要求:广告发布设备无锈迹,无裂痕,无歪斜,如发布设施出现结构故障等问题,需保证在48小时内修复完成。
其他要求:广告内容需为采购方提供或采购方书面认可的样稿,未经采购方认可,不得随意改动广告内容;广告位置和投放时间,需采购方认可,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随意更改发布位置和日期。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0日内,服务方按照项目服务总金额一次性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在发票开具后7日内向服务方预付不超过报酬总额的50%;广告发布半年后向服务方支付不超过报酬总额的30%;余款部分于服务项目结束后向服务方支付。
若因非采购方、服务方双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等,导致广告牌实际展示天数少于本合同约定天数的,实际费用按照以下公式结算:
实际费用=实际展示天数÷365×全款
服务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费用予采购方。
退还剩余费用=合同项目服务总金额-实际费用。
广告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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