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尉犁县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ZCS)2025-102号
项目名称:尉犁县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3000
最高限价(元):15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尉犁县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3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巴州尉犁县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勘察,按项目要求、行业要求提供工程勘察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勘察工作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提供全部成果性文件。(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需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并在本单位注册,且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EF%BC%8C%E6%88%96%E8%80%85%E7%82%B9%E5%87%BB%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5%BA%95%E9%83%A8%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2%80%9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9%A1%B5%E9%9D%A2%E8%B7%B3%E8%BD%AC%E5%90%8E%E7%99%BB%E9%99%86%EF%BC%8C%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C%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8F%B3%E8%BE%B9%E9%80%89%E6%8B%A9%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8%BF%9B%E5%85%A5%E9%A1%B9%E7%9B%AE%E2%80%9D%E8%BF%9B%E5%85%A5%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5%85%AD%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EF%BC%89%E6%88%96%E4%B8%8B%E8%BD%BD%E2%80%9C%E6%96%B0%E7%96%86%E6%94%BF%E5%8A%A1%E9%80%9A%E2%80%9DAPP%E8%87%AA%E8%A1%8C%E8%BF%9B%E8%A1%8C%E7%94%B3%E9%A2%86%E3%80%82%E5%A6%82%E5%8E%9F%E6%9C%89%E5%85%B5%E5%9B%A2%E6%88%96%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D%BF%E7%94%A8%E7%9A%84CA%EF%BC%8C%E5%8F%AF%E4%B8%8E%E6%96%B0%E7%96%86CA%E8%81%94%E7%B3%BB%EF%BC%8C%E7%94%B3%E8%AF%B7%E5%A2%9E%E5%8A%A0%E7%94%B5%E5%AD%90%E8%AF%81%E4%B9%A6%E5%8D%B3%E5%8F%AF%EF%BC%8C%E6%97%A0%E9%9C%80%E9%87%8D%E5%A4%8D%E7%94%B3%E9%A2%86%E3%80%82%E6%96%B0%E7%96%86CA%E6%9C%8D%E5%8A%A1%E7%83%AD%E7%BA%BF0991-2819290%E3%80%82%3Cp%3E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各供应商须准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BFBS格式)参与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尉犁县解放路20号
联系方式:15899007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顺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
联系方式:18139093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813909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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