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荔柿子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大荔县-2025-00157
项目名称:大荔柿子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柿子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柿子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执行标准》和《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需要提供制造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执行标准》和《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
(8)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2%8C%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www.creditchina.gov.cn)%E2%80%9D%E4%B8%AD%E5%88%97%E5%85%A5%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BD%93%E4%BA%8B%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8C%E4%B8%8D%E5%BE%97%E4%B8%BA%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www.ccgp.gov.cn)%E2%80%9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4%B8%AD%E8%A2%AB%E8%B4%A2%E6%94%BF%E9%83%A8%E9%97%A8%E7%A6%81%E6%AD%A2%E5%8F%82%E5%8A%A0%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7%9A%84%E6%8A%95%E6%A0%87%E4%BA%BA%3C/p%3E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南关路2号
联系方式:18091361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东座301室
联系方式:0913-2056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话:0913-2056859
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