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比质比价,请受邀单位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 项目名称: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卸船机、门机部分机械维保项目。
(二) 项目编号:ZB-2025-设备维保-14。
(三) 最高限价:本维保项目报价限价为人民币179万元/年(含税)。项目实行承包制,项目合同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采用“1+1”合同模式,项目完工后,经采购单位评审合格,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一年。两年项目总费用为358万元(含税)。
(四)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 本项目包括采购单位的20台普通门座式起重机、3台刮板式卸船机、4台带斗门座式门机(其中2台预计2026年2月投入使用)、1台固定式单臂架门座起重机的机械类维护保养、日常检修及故障抢修等工作;64台抓斗、15台装车漏斗维护保养、日常检修及故障抢修等工作;装载机、叉车、牵引车内胎修补更换及外胎拆装更换等工作;工作由采购人指派。具体维保内容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 合同期内按要求完成维保工作,按月结算维保费用。
(七)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一) 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单位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A级维修资质。
获取比质比价文件方式:
(一)报价人须在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二)报价人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裙楼2楼)。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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